一直以来,最高院“限高令”规定,“老赖”不能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度假、旅游等高消费行为。同时,新司法解释又增加了禁乘G字头动车组列车和一般动车组列车。可见,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力度越来越大、影响范围也越来越广。
不过部分恶意逃废者虽被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但并不妨碍其乘坐豪车到处潇洒。
因此,2021年开始,全国多地法院对恶意逃废债者重拳出击,其中就包括“限驾令”。
2023年3月16日,昌江法院依法向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江某发出“限驾令”,对其采取限制驾驶非运营性小型车辆的措施,这是有力打击“老赖”的又一创新举措。
詹某与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昌江法院调解,江某需支付詹某材料款24000元。
调解生效后,江某却一直未支付。詹某遂于2023年2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询,未发现被执人江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相关线索,
经核实,发现江某仍然驾驶其他人名下小汽车。
“这人天天说没钱,但却每天都开着小汽车”——申请执行人詹某气愤地向法官说道。
执行法官依法向江某发出”限驾令”,进一步压缩其出行空间,让“老赖”寸步难行。
什么是限驾令?
“限驾令”即“限制驾驶车辆”,是通过将“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列入限制高消费选项,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含个人名下的小汽车和他人名下的小汽车)的惩戒措施。
违反限驾令的法律后果?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驾驶令”,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解除限驾令?
只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就可以解除“限驾令”,如果在限驾期间提供有效的担保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也可以解除“限驾令”。
2016年3月,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发出一张限高令,首次将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纳入高消费行为限制范围。
至今,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开始实行“限驾令”。
江苏省盱眙法院发出了江苏省首张“限驾令”。
盱眙县法院向被执行人程某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不料程某早早就转移了名下财产,
轿车也过户给朋友,但实际仍由程某在使用。
为此,法院对程某发出“限驾令”,
如有违反,经查实将对程某予以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法院对23人发布了“限驾令”: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
不得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驾驶行为。
这也是四川发出的首个“限驾令”。
安徽省太和县法院对89名失信人发布“限驾令”,并与公安部门联动,
结合交警日常巡查工作,对违反“限驾令”的老赖进行处罚。
因违反“限驾令”,5人被拘留,1人被罚款5万元。
面对这一有力震慑,已有多名“老赖”主动还钱。
随着信息化执行越来越普及,“限驾令”已在全国各地推广,让欠债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限驾令”的出台,变相冻结了恶意逃废债者的驾驶证。不仅让转移车辆变得不再有意义,也让恶意逃废债者的出行变得艰难。